怀孕注意事项

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2009-11-27 16:53:36 作者:怀孕知识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孕妇在怀孕过程中还是会生病,生病的时候还是要吃药。药物的影响会通过孕妇传递给胎儿,所以孕妇对药物给胎儿的影响要有一定的了解。
    孕妇在怀孕过程中还是会生病,生病的时候还是要吃药。药物的影响会通过孕妇传递给胎儿,所以孕妇对药物给胎儿的影响要有一定的了解。

    药物对胎儿影响程度分类

    一般而言,医师对于孕妇用药是根据药物的分类来判定对胎儿的影响有多大。
 临床上依照危害程度将药物分成五级,包括A、B、C、D、X级五种。
    A级是已证实对人类胎儿无不良影响,是最安全的。如抗甲状腺素的甲状腺片。
    B级是对胎儿无危害证据,动物实验可能对胎儿有害。如抗感染药物中的青霉素、头孢唑琳(先锋霉素V)、头孢曲松(头孢三嗪)、大观霉素(壮观霉素)、红霉素、林可霉素(洁霉素)、克林霉素(氯洁霉素)、磺胺甲恶唑(新诺明)、乙胺丁醇、甲硝唑等;降压药中的硫酸镁;降糖药中的胰岛素;激素中的泼尼松;以及消炎痛等。
    C级是不能排除危害性,动物实验可能对胎儿有害(致畸或致死),但并未在人类身上充分研究,或对孕妇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如抗感染药物中的庆大霉素、妥布霉素、螺旋霉素、氯霉素、环丙沙星、甲氧卞啶、异烟肼(雷米封)等;降压药中的心痛定、消普钠、尼莫地平等;解热的阿司匹林;治疗哮喘的氨茶碱、麻黄碱、舒喘灵;激素中的地塞米松;以及肝素、狂犬疫苗、鼠疫疫苗等。
    D级是有危害人类胎儿的明确证据,但治疗孕妇疾病的效益明显超过药物的危害,如孕妇病情严重,应用其它安全药物无效时可以应用。如抗感染药物中的链霉素、卡那霉素、四环素、土霉素、盐酸米诺环素(美满霉素);降压药中的卡托普利;神经系统药物中的鲁米那、安定;利尿的氢氯塞嗪;以及碘化钾、华法令和抗癌药物。
    X级是对人类或动物的胎儿都有危害,妊娠期或即将妊娠的妇女应该禁用的药物。如抗感染药物中的病毒唑等、激素中的乙烯雌酚、米非司酮、氯米芬、达那唑;以及麻疹疫苗、流行性腮腺炎疫苗、牛痘疫苗、风疹病毒疫苗等。

    药物给胎儿带来的危害

 有些治疗青春痘的用药会造成小耳、小下巴、心脏、甲状腺及脑部之异常,不可不慎,合成的女性荷尔蒙可能造成女胎的阴道增生甚至生殖器畸形。对患有癫痫症的妇女在怀孕前,必须先转换成安全的药物之后再怀孕,因为要适应癫痫症的药通常必须使用一段时间后,才算成功,如果在怀孕后再换药可能会出现不适应的症状,因此在改换成比较安全的药物前,先不要怀孕较好。另外还有一些抗血液凝固的药物或降血压的药物,在怀孕过程中若要使用都必须谨慎小心。
 以降血压的药物为例,如果使用不当,容易造成羊水过少、肾脏畸形或衰竭、肺部的发育不全、骨骼的发育不全、胎儿生长迟滞甚至造成胎儿死亡。精神科药物例如抗忧郁药物的锂盐,会造成严重的胎儿先天性心脏缺陷,所以在治疗忧郁症时也要谨慎用药。

    对胎儿有不良反应的药物

 降压药 

 能透过胎盘屏障影响胎儿的降压药有尼群地平、哌唑嗪、卡托普利、依那普利、硝普钠、利血平等。此类药多数具有消化道反应,以及头痛、眩晕、心悸等,孕妇尤其是产前妇女应慎用。孕妇如患高血压需用降压药时,应选用肼屈嗪(肼苯达嗪)等不影响胎盘血液灌流的药物。利血平等可抑制胎儿发育,应禁用。因为患高血压的孕妇服用利血平后,大约有10%的新生儿出现昏睡、心动过缓、鼻黏膜充血和呼吸抑制等毒副反应。 

 利尿药 

 主要是高效能利尿药包括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此类药不良反应较多,长期应用可损害听力,并引起胃肠道反应,此外,由于抑制尿酸排泄,可引起高尿酸血症,诱发痛风。 

 抗消化性溃疡药 

 主要有H2受体拮抗药西咪替丁和雷尼替丁,有抗雄激素作用,可引起溢乳现象,孕妇慎用。 

 激素类药 

 糖皮质激素可促进蛋白分解并抑制其合成,以及增加钙、磷排泄,可影响骨质生成,引起骨质疏松及延缓伤口愈合,并抑制胎儿生长发育,妊娠期可致畸胎或造成新生儿肾上腺皮质功能低下,故妊娠期和后期均不宜使用。乙烯雌酚、睾酮、孕酮、可的松等也能致畸,如乙烯雌酚可引起胎儿先天性内脏畸形和脑积水,生殖腺癌,男胎女性化,使后代永久性不育,口服避孕药也可引起胎儿先天性心脏病。 

 安眠药

 一般来说,安眠药在怀孕中是不可使用的,因为安眠药可能会造成胎儿中枢神经及生长的异常,最好是等到不需要依赖这些药物时再怀孕比较好。

 镇静催眠药 

 主要有地西泮、氟硝西泮、氯硝西泮、三唑仑、阿普唑仑、氯氮 及水合氯醛等,此类药物静注过快可引起心血管及呼吸抑制,孕期尤其是孕早期使用会导致宫内缺氧,可影响胎儿的神经行为能力,对幼儿期的智力发育也有一定影响。此外,该类药物还会影响肝、肾功能。 

 抗癫痫药 

 有苯妥英钠、苯巴比妥、扑米酮、丙戊酸钠、卡马西平等。孕早期用药可致畸胎,并损害肝、肾。如苯妥英钠可轻度增加胎儿颅面发育异常,唇腭裂、指(趾)发育不良、智力缺陷等。又如丙戊酸钠在妊娠初期用药可使胎儿发生神经管畸形和其他颅脑畸形的频率增加,临床上称“胎儿丙戊酸综合征”。 

 镇痛药 

 主要有吗啡、哌替啶等,吗啡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抑制呼吸,同时能对抗催产素对子宫的兴奋作用而延长产程,禁用于临产前孕妇分娩止痛。新生儿对哌替啶抑制呼吸作用极为敏感,用于分娩止痛时,临产前2~4小时内不宜使用。 

 解热镇痛抗炎药 

 有阿司匹林、吲哚美辛、萘普生、吡罗昔康等。这类药物可抑制血小板聚集,长期应用可使产程延长,产后出血增多,妊娠后期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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